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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如何办理 免税手续?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杨琳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31日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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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新办及现有的家政服务型企业,当年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的30%(含30%),并与其签订三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均可向劳动保障部门递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160号) 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新办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或《现有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企业凭《认定证明》向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减免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按现行的企业所得税管理体制,分别向主管国 税局或地税局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

    下岗失业人员及残疾人个人从事家政服务的,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杭州市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援助证》(A类) 或《残疾证》,直接向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减免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