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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家庭服务业工作20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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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0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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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年1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济南市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时作出指示:“家政服务大有可为,要坚持诚信为本,提高职业化水平。”
2.2016年3月6日,李克强总理作出指示:“千万不要小看家政服务、养老服务,这些都是朝阳产业,将来带动的就业比传统行业、重化工业还要多,这是大产业,属于经济新动能。”
3.《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印发实施。
4.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部际联席会议第五次至第九次全体会议召开,研究部署发展家庭服务业工作。
5.开展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建设。
6.对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实行免征营业税(增值税)政策。
7.开展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单位)创建活动。
8.开展全国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扶贫行动。
9.加强中心城市家庭服务体系建设,发展72个联系点中心城市。
10.《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印发实施。
11.实施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行动。
12.开展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
13.实施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
14.开展全国巾帼家政职业大赛。
15.建立家庭服务经理人和师资培训制度。
16.组织开展家政服务标准制修订。
17.组织开展高等职业学校家政服务专业教学标准制修订。
18.设计、发布、推广“中国家庭服务”标识。
19.“互联网+家政”出现并不断发展。
20.家政服务企业进入创业板上市。
(供稿:人社部农民工工作司)
来源:家庭服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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