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企业运作与管理
家政服务员的审核和交接工作
1.详细审核由培训部递交的《家政服务员培训登记表》。其中的多项内容,特别是交费情况、证件提供情况、学员鉴定和培训部推荐意见,都要作为以后签约上岗的参考。
2.对于费用交纳不全者的欠款单据和还款计划单,业务部要妥善保管,作为还款依据。
3.审核各种证件
(1) 身份证。辨别身份证的真假,留存与原件相符的身份证复印件;对未办身份证的人员应问清原因,并要求持有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效证明。对使用假身份证或使用他人身份证的人员有身份不明的人员不予接收。
(2) 健康证(体检合格证)。对尚未体检的人员要先安排体检,已体检的人员要查实是否符合企业规定的医院级别及所检的项目要求,查实各项检查指标是否正常。对体检不合格和拒绝体检、狐臭、严重脚气及有精神病史的人员不予接收。留存健康证(或体检合格证)的原件。
(3) 学历证明。按企业要求,家政服务员必须达到初中毕业或相当于初中毕业以上的文化程度,对初中毕业或有初中毕业证但经考核未达到相应水平的不予接收;对文化程度已达到但不能听、说普通话或当地通用方言的人员不予接收。留存家政服务员本人最高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和与本行业有关的学习证书的复印件或有关学习证明的原件。
(4) 计划生育证(未婚证)。对育龄妇女要查验当地开出的计划生育证(未婚证),并留存复印件。对已婚育龄女同志应特别注意计划生育情况,对逃避计划生育检查及怀孕者不予接收。
(5) 务工证。对外地来的家政服务员须查验所在地劳动部门(或当地驻本市办事处)开具的外出务工证并留存复印件。
(6) 暂住证。外地来的家政服务员已办暂住证的留存复印件。
(7) 职业资格证书。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国家规定等级安置。没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以培训部门对家政服务员本人的学习鉴定和推荐意见作为分配工作依据。
4.形象
要求家政服务员五官端正、衣着整洁、有服务意愿,对蓬头垢面、不修边幅、经培训仍不改者不予接收。
5.审核家政服务员的来历
(1) 确定家政服务员是不是企业基地输送的,是哪个基地输送的,负责人是谁,做好记录。
(2) 如果不是基地输送的,是否持有当地群众组织或政府部门推荐信、介绍信。
(3) 为安全起见,除以上来源外,凡要求做家政服务员的其他人员,必须由有本地户口并具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亲自持身份证到企业为其办理担保手续,填写《家政服务员担保书》(如表5-1所示),并留存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的联络办法,存档后,才能给此家政服务员安排上岗。
6.填写择业登记表
指导家政服务员如实填写《家政企业择业登记表》(如表5-2所示),特别是住址、联系方法、邮编、服务项目以及对薪金的要求等,均要分别填写清楚。贴上相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