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三方权利义务: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杨琳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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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书时出示有效身份证,如实说明对丙方的具体要求,以及与丙方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等)。
- 合同期内,甲方如对丙方的服务项目或服务类别要求改变,应与丙方协商,并适当调整工资报酬。
- 甲方有权要求丙方重新进行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费用由丙方自行承担。
- 甲方有权拒绝丙方在其住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丙方约定。
- 甲方有权以合法方式追究丙方因其责任造成损失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但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钱物、扣押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以及殴打、威逼等非法方式进行处理。
- 甲方应尊重丙方的人格及劳动,不歧视不虐待,并负有保护其在服务期间人身及财物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 甲方应对初次上岗的丙方具体说明家政服务要求并进行相应指导,甲方应安全妥善保管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以免发生纠纷。
- 甲方应向丙方提供与其一般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为其提供适当和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安排丙方与异性成人同居一室。
- 甲方每月安排丙方休息不得少于两天, 并保证其住宿,甲方若不能保证丙方休息,每天应给予适当的加班补助;甲方遇国家规定的“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日时,要合理安排丙方休息,不能保证休息的要给予平均工资两倍的加班补助;甲方要保证丙方每天不少于八小时的睡眠时间。
- 甲方未经丙方的同意,不得擅自将丙方转为第三方服务;不得擅自将其带往外省市等非约定服务场所提供服务;不得唆使丙方做违法和违反乙方有关家政服务管理规定的事情。
- 甲方对丙方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场所的安全负责,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工作;由于甲方人为或其设施、设备等原因造成丙方发生意外伤害,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应立即通知乙方。如遇丙方突发急病或遭遇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 乙方有义务为丙方投保《平安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档次由乙方确定,费用由丙方全额承担。
- 按照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甲方应对丙方办理《暂住证》提供必要的协助,办理证件的费用由丙方自行承担。
- 丙方在服务期间应尊重甲方的生活习惯,服从甲方指导,工作认真负责。如因丙方工作给甲方赔偿损失。
- 丙方外出应请假,不得在外留宿,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提前通知甲方。
- 乙方应为甲、丙双方提供真实的服务信息;为甲、丙双方提供洽谈的场所。
- 乙方应动员甲方为丙方投保《平安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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