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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与终止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杨琳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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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与终止:
1. 签订合同时,甲丙双方要按乙方规定交纳手续费和信誉保证金,手续费一律不退,合同终止时,如正常履约,乙方依据信誉保证金凭证分别退还甲丙双方。
2. 合同内容变更时,甲丙双方应及时到乙方办理变更手续。甲方服务地址、联系电话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3. 合同期满,甲丙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的,应在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到乙方续签新一轮的服务合同,并交纳相应手续费;双方或单方不愿继续合作,应共同到乙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4. 合同期未满,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天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时可由违约方交纳一定的违约金。
5. 丙方离开甲方家外出,未按时返回或发生意外,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并在居住地派出所备案;丙方在服务期间要求返乡,双方应到乙方解除服务合同,不办理手续的,责任自负。
6. 甲、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到乙方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则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