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育婴员职业标准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杨琳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9日
点击数:
次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育婴员也成了我国一种新兴职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来指导育婴员职业的规程。本《标准》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自2003年1月23日起施行。
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都作了明确规定。
同时,在制定过程中还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今后凡从事育婴服务工作的人员均要通过专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后才能上岗。
另外,《标准》中也体现出对育婴员岗位职责的要求。一个人在一个岗位上,一定要了解自己所在的岗位的职责是什么?如果这一点没有得到保证,那么你在岗位之外的事情做的再好,也是没有用的。
上一篇:法律相关知识[ 03-03 ]
下一篇: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