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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家政服务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第一部分:过去五年的工作
北京家政服务协会第二届执行机构于2005年5月20日经第二届第一次理事大会选举产生。五年来,协会坚持“在服务中管理,在管理中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服务宗旨,团结带领本市家政服务组织及热心关注本会工作的相关机构、专家学者进行调查研究,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诉求,提出行业发展的建议。在参与制定行业标准,规范行业管理,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的委托、支持下,会同有关单位起草并出台了《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家政服务通用要求》和《家政服务组织等级划分与评定》两个北京市地方标准;连续五年对家政服务员收入情况进行调查,为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家政服务业部分职业工资指导价位”提供基础资料;与北京国际人才培训中心合作开发、委托北京玛丽妇婴医院开办了“母婴护理师”专业人才资质认证培训,千余人取得“母婴护理师”资质证书;成功举办了“2008中菲(北京)家政论坛”,承办了“北京市首届家政服务技能大赛”。
2005年11月,协会被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评为“全国家庭服务业先进协会”,2008年12月被中国商业联合会授予“中国商业服务业改革开放30年卓越组织”称号。目前,一个企业规模化、管理制度化、经营品牌化、信息网络化的北京家政服务业格局正在逐步形成。具体报告如下:
一、 制定行业标准,加强基础工作,家政市场进一步规范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政服务业的作用越显突出。制定行业标准,规范家政市场,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势在必行。
(一)规范家政服务经营行为,推行使用《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2006年,协会与市工商局合同处合作,起草了《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合同规范了家政服务内容、家政服务员应具备的条件、服务场所与期限、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及其它约定事项等内容。并与合同处多次组织专家、消费者、家政服务组织和家政服务员代表进行研讨,经过一年多的调研论证,市工商局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发布,该合同成为北京市政府部门推介的第一个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2010年6月中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情况进行调研,据不完全统计,60家会员单位使用了这个合同,普遍反映较好。还有的单位比照示范文本完善了本企业的合同文本。
(二)做好家政服务地方标准制定和贯彻工作。2005年协会受原市商务局委托,在广泛征求会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北京市地方标准《家政服务通用要求》征求意见稿,经过近两年的艰苦工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7年1月11日发布,3月15日实施。
为贯彻标准,原市商务局召开了“北京市家政服务行业贯彻地方标准大会”。协会举办了三期家政服务组织经理学习班,围绕家政服务业现状以及应对措施进行了深入学习。《家政服务通用要求》的出台,填补了北京家政服务领域无标准的空白,为维护家政市场秩序,实现业内有序竞争,提供了法律依据。
2007年协会起草了《家政服务组织等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为使标准有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问卷调查、专题研讨、试点试评后,做了进一步修改。2008年10月报批,
2009年12月,市商务委员会召开“北京市家政行业贯彻《家政服务组织等级划分与评定》动员大会”,2010年确定了由专业机构负责考核评定工作,标志着北京家政服务业向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的目标又前进了一步。
(三)对家政服务员收入进行调查。协会连续五年对300多户(次)会员单位,数万家政服务员的基本情况、工资收入等信息进行了采集,为政府部门定期发布工资指导价位提供了数据。2005年8月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首次发布了“家政服务业部分职工工资指导价位”,包括产妇护理、私人管家、婴幼儿护理、家居保洁等11个工种。以“综合价位、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四个等级分组,以“低位数、中位数、高位数”三个形式发布。为促进家政服务组织规范运行起到了指导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