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家政服务上岗资格证书的发放规定
文章来源:
作者:华夏中青家政总部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03日
点击数:
次
华夏中青总字(2008)第 11 号
为了让每位家政员在上岗期间具备家政服务上岗资格,并持有《家政服务上岗资格证书》,同时得到职业责任风险的安全与保障,对《家政服务上岗资格证书》的发放做如下规定:
一、对已经上职业责任险的在岗家政员:
1、在
2、在
3、
二、对不上职业责任险的在岗家政员:
1、经所在单位培训并得到总公司培训部确认后,办理证书收费:10元/本;
2、所在单位没有经过系统培训,具有工作经历的家政员,由总部培训部在题库中抽出20道题考核,考核费:20元/人,办理证书收费:10元/本。
三、办证(补)时间:
1、每周五下午三点至五点;
2、在5月份未办理上岗资格证书的补办证时间:
四、办理证书程序:
1、已经上职业责任险的在岗家政员,列出名单,由风险控制部确认签字再办理;
2、准备家政员基本档案包括:1寸近照相片、身份证明、原始体检单或健康证、培训评估表或工作经历评估表(所在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北京华夏中青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上一篇: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关于做好当前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05-13 ]
下一篇:中秋晚会举办预告[ 09-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