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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0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华夏中青家政总部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6日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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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基层工会:
    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检查验收年,也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确立十周年。为了宣传和展示“五五”普法成就,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根据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0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京工办发[2010]53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工会实际,认真组织好今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0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二、时间安排
  从11月中旬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
    三、宣传重点
    要大力宣传宪法,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要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要大力宣传“五五”普法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宣传“五五”普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民生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宣传本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在“五五”普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各基层工会要加强领导,把做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要结合实际,制定法制宣传工作方案,注重面向职工,面向社会,组织好集中宣传工作。要围绕主题,突出特色,以多种形式将法制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围绕主题、注重实效。各基层工会要紧紧围绕主题开展活动。要组织职工积极参与“2010年全国百家网站‘五五’普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有条件的单位邀请律师志愿者宣讲人民调解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要加强与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为“新四区”、争创全国文明城区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认真总结、发现典型。各基层工会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注重总结经验、抓好典型、及时推广。请于2010年12月10日前将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情况(包括统计数据、图片资料等)报送区总工会帮扶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87317801/87313014
  电子信箱:liuyaoyi@ms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