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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华夏中青传播正能量志愿讲师团”的决定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3日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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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中青家政连锁管理总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合作开展了家政培训师项目,六年多来,不仅取得了满意的效果与丰富的经验,也培养出大批职业家政培训师,他们在全国各地不同的家政培训岗位上释放着光与热。为了在家政行业塑造阳光的从业心态、传递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应广大“家政培训师”学友的要求,特成立“华夏中青传播正能量志愿讲师团”,以期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家政人心目中的“中国梦”,奉献华夏中青及志愿者家政培训师的一份真情和力量。

 

志愿讲师团在各地家庭服务业协会或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和支持下,面对全国中小型家政公司提供公益性的教学培训支持,帮助其解决培训经费不足和师资短缺等困难。培训对象主要是农村富裕劳动力转移到家政行业就业的人员和下岗职工选择家政服务再就业的人员。

为了便于工作的开展,特任命柯昌虹同志的该讲师团团长,负责组织开展日常巡讲工作。

 

讲师团成员要求:

(一)有爱心、有社会责任感,自愿奉献所学知识。

(二)接受过专业培训,持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家政培训师证书;通过相关专业考核鉴定并获得相关证书。

(三)身体健康,可出差。

(四)通过考核。准备15分钟左右的教学示范课,通过试听课、面试或上传视频考核。

(五)讲师团巡讲行动为公益活动,没有课时费,邀请的培训机构只提供基本的交通和食宿费用。

 

培训机构要求:

(一)培训学校、家政公司、社团、政府部门等符合举办家政培训班主体资格的单位。

(二)培训是公益性质,不从事商业活动。

(三)参加培训的学员不得少于20人。

(四)培训场地要求为多媒体理论教室和实操教室。

(五)培训内容主要为职业心态,可根据举办单位的需求另外安排家政服务、家政心理疏导、母婴护理、养老护理等相关课程。

(六)培训时间一般为2-10天,作为补充性、引导性、强化性性质的培训,以扩大受益面。

(七)培训机构需提前一周提出申请。

(八)学员培训达到相应课时获准结业并通过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国际人才培训交流中心的考试考核合格的,可获得该中心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此证书可在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网上查询,全国通用。

(九)培训机构需要提供培训讲师团成员基本的交通和食宿费。如需组织学员参加考试考核的,则支付相应的培训管理和考核鉴定费。讲师团授课的课时费全部免收。

 

此决定自2015年7月1日起试行。 

 

华夏中青家政连锁总部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