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动态
关于举办2012第四期“家政培训师”培训班通知
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

关于举办2012第四期“家政培训师”培训班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43号)的精神, 加大家庭服务业职业经理人培训工作力度,提高经营管理者的素质,推动家庭服务行业岗位培训工作的不断发展,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9月在北京举办“家政培训师”培训班。
主办单位: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
支持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
西部高级职业培训学院
承办单位:华夏中青家政连锁管理总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家政服务培训的现状与对策; 2、家政服务国家职业标准和职业道德解读; 3、家政培训概论; 4、家政培训教学设计; 5、家政基本技能(母婴护理/家庭保健/家庭保洁/老年护理); 6、家政培训师沟通技巧与团队建设 7、家政培训教学设计; 8、家政培训教学模拟训练; 9、家政职业分险管控等。 二、招生对象 1、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年本行业工作经验人员; 2、大专或高职学历具有两年本行业工作经验人员; 3、高中、中专具备三年本行业工作经验人员; 4、取得家政类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具备三年本行业工作经验人员; 5、家政服务企业和社区服务机构的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报名要求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个人简历和相应的从业证明、学历证书复印件; 3、近期六张2寸证件照(蓝底免冠)。 四、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9月17日- 9月23日(9月16日报到); 地点:中共北京市东城区委党校(北京市东城区干面胡同10号)。 五、收费标准 参加培训班人员需交培训费2800元(含课程费、证书费、资料费),食宿费自理。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潘家园支行 开户名称:北京华夏中青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200 0227 1902 0013 565 注:在汇款后请致电138-1099-4332(张凯)联系确认。 六、证书颁发 培训结业参加理论和实操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家政培训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和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颁发《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培训合格证书》。网上可查询,证书全国通用。 七、联系办法 1、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 孙老师(010)5196-9052 138-1190-1209 2、华夏中青人力资源部 张老师 (010)6521-2021 138-1099-4332 闫老师 (010)6521-2021 182-1005-1340 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