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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行业立法正当时 北京家政行业积极献策
2015年8月4日和8月28日,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召开了两次北京市家政服务行业立法座谈会,分别召集北京家政服务协会负责人、北京市家政服务企业有关负责人、北京市家政培训机构负责人和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两次座谈会,北京家政服务协会常务副秘书长马忠田和北京华夏中青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黄伟波都应邀参加了会议。
在8月4日主要由家政企业参加的座谈会上,北京家协和华夏中青、爱侬、富平、七彩乐居、易盟、嘉乐汇、惠佳丰、家福宁等机构的代表,从行业角度对家政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立法要求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普遍认为家政行业事关国计民生,百姓需求大,党和政府重视,职业化和规范化程度在不断提高,但市场存在一定程度的混乱,市场管理和权益保护有不少盲区,缺乏统一明确的标准,行业扶持政策不足。与会者一致认为,家政行业发展正处在总结经验、解决矛盾、突破瓶颈的关键时期,家政行业立法正当时。
北京家协常务副秘书长马忠田在8月4日和8月12日两次座谈会上,对北京家政行业规模、行业发展结构、行业经济效益,以及存在的诸如管理缺位、诚信缺失、风险控制和立法不足等问题进行了阐述,为立法调研提供了家政行业的有关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并介绍了北京家政服务协会为弥补行业标准不足所制定的行业服务分类标准、协会正在试验推行的诚信测评体系和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的家政职业责任保险服务等,引起了会议主办方的高度关注。
华夏中青的法律顾问黄伟波律师从法律角度,对家政行业立法提出系列看法,亦得到会议主办方的高度重视。黄律师认为,根据家庭服务行业在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战略规划中的意义和定位,家政服务立法应具有较大程度的社会法属性,政府应就行业发展突出问题的解决办法以及行业扶持措施予以明确立法;要合理厘清家政服务机构、家政员、家庭客户三方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家政行业的不同业态,明确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承揽关系、消费关系等一系列法律关系的适用对象,切实保证三方权益的公平公正保护;必须重视家政服务员的劳动权益保护,实现体面劳动,促进更多人员进入家政行业就业,并以此实现充分竞争来解决行业服务缺口和行业服务质量的顽疾。
据悉,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召开家政行业立法座谈会,是受北京市人大的委托,就北京市人大计划进行的北京市家政行业地方性法规立法进行调研。期待并坚信北京市人大的家政行业立法,将会对全国各地乃至全国性的家政行业立法起到积极的示范和推动作用。
华夏中青网宣:阳光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