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护理
撑起农民养老保护伞
农民也领“退休金”
日前,在孙子的搀扶下,73岁的胡伟斌老人来到位于村里的信用社便民服务点,取出了养老金卡里的余款。“这是以前连做梦都想不到的。我们真是赶上了好时候!”胡伟斌摸着口袋里的养老金心里乐滋滋地说。
胡伟斌是蓬莱镇上西村的村民,自去年10月起,他每月都能领到55元基础养老金,而这都是因为有了“新农保”。
与胡伟斌一样,新农保的实施,让我县以前处于“零社保”状态的众多参保农民有了依靠。
“虽然55元不多,但它提高了老人们的经济自立能力,减轻了他们养老的后顾之忧。”胡伟斌告诉记者,生活在农村里,菜、米基本上能够自给自足,而这些养老钱可以买油盐酱醋等,是对基本生活费的一种有益补充,生活压力缓解了不少。
县新农保中心主任王城彬介绍,“新农保制度建立后,符合条件的60岁以上的城乡居民,每月至少可以享受国家财政支付的55元基础养老金,今后政府还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时提高。”
根据有关规定,凡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在校学生、参加企业社保、机关社保的人员除外)的人员,均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的居民,年满60周岁后,符合相关规定,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已年满60周岁的农村老年人,只要符合条件,不用缴费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据了解,我县新农保项目于去年7月4日启动,92336名年满60周岁农民在去年10月份就领到基础养老金,今年又有新到龄的5700多人开始领取个人账户余额除数和基础养老金。截至今年6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像胡伟斌这样参保缴费的农民人数共有51.87万人,参保率达到86.7%,累计发放养老金近2910万元。
“全民养老”时代来临
“现在人人都能领到养老钱了,这就跟踏进了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差不多,原来讲‘养儿防老’,现在是‘社会养老’。”正在村委会办理新农保手续的蓬莱镇美滨村村民刘良坡说。
家庭互助、养儿防老,这是千百年来中国农村农民最传统的养老模式。伴随着新农保政策的实施,这种模式正悄然发生变化,原先只有城镇居民才能享有的“社会养老”,正在广大农村成为一种现实。
“新农保政策的最大亮点之一就是保农民的基本生活。”王城彬表示,55元钱对于城里人来说,大概只够吃一顿洋快餐、看一场精彩电影,但对于祖祖辈辈靠种地为生的农民来说,它却是一笔“额外”收入,可以让农民有更多的期盼。“每年直接增加收入660元,起码可以解决柴、米、油、盐等一些基本生活问题,而且以后还会增加。”
“自新农保施行以来,我县农民参与的积极性比去年有了很大的提高。”王城彬告诉记者,为了确确实实让参保人员得到好处,我县今年还新增了一些优惠措施:如把重点优抚对象、3-4级贫困残疾人纳入新农保特殊群体范围,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档次的50%;参加新农保的人员到信用社办理贷款时,还有利率优惠等。
据介绍,我县有90多万农村居民人口,他们的生产生活保障,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特别是近年来,物价涨幅较快,农业生产水平还不高,农民收入增长跟不上物价涨幅。同时,随着经济迅猛发展,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被征地农民不断增加,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也亟待解决。新农保的推广实施,将为我县实现跃升发展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如今,越来越多的茶乡农民领到了养老金,新农保制度正在推动农村老年人从“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转变。茶乡农民正沐浴在新农保和谐温暖的阳光中,真正享受着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